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主动写下保证书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该贴发出后,
6月9日上午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36岁,经批评教育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公民上网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山西警方提示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到案后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
对此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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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不轻信传言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